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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沁水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年)》

来源:7321必赢官方入口 更新时间:2020-06-10 18:58:47

 

 

 

沁水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

文本

(报批稿)

 

 

 

 

沁水县人民政府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310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了落实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实现沁水的转型跨越发展,统筹沁水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沁水县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特编制《沁水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4.《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

5.《晋城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

6.《晋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7.《沁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8.《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9.《沁水县城总体规划(2006-2020)》;

10.国家、山西省、晋城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晋十强县”为目标,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2.抓住山西转型跨越发展的机遇,凸显沁水资源优势,加强与周边城市的联系,提升沁水在区域中的战略地位;

3.保护生态环境,发挥山水优势,构建富有特色的空间布局,提高城市品质,建设生态宜居的特色城镇;

4.突出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育、文化、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第四条  规划原则

1、区域整体原则

沁水县城发展应以区域整体发展为基础,城市产业结构应能体现沁水县资源特点和经济优势,城市建设要有利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市场流通。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带动作用,推进区域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域经济全面发展。

2、资源底限原则

规划应注重研究沁水城乡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因素,以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前提,并注重节约使用水、土地资源和能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和基本农田,集约使用土地,控制人口规模。

⑶城乡统筹原则

积极实施“大县城-小城镇-新农村”战略,把促进城乡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作为规划重要目标,对沁水县域内的人口分布、城乡居民点、土地利用、产业布局、资源开发、环境保护进行综合规划,根据城镇体系结构和城镇居民点规模,来配置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保证城乡一体协调发展。

⑷文化特色原则

当代城市的发展是按照各自特色来发展,从而具有独特的城市竞争力。规划应体现沁水县生态特征、文化积淀和传统风貌资源,继承和弘扬地方文化。

第五条  规划重点

1.明确城镇定位和规模,提升县城产业和服务功能;

2.拟定城镇化战略,协调城乡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

3.优化县城空间结构,统筹建设用地布局;

4.构建综合交通网络,改善内外交通条件;

5.营造城镇特色,凸显地方生态和文化;

6.探索规划制度创新,提高规划的可实施性

第六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其中:

近期:2011-2015年;

中期:2016-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远景为2030年以后。

第七条  规划层次

本规划分为县域、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1.县域:沁水县行政管理范围,包括龙港镇、中村镇、端氏镇、嘉峰镇、郑村镇、郑庄镇、柿庄镇、樊村河乡、土沃乡、张村乡、苏庄乡、胡底乡、固县乡、十里乡,总面积2676.6km2

2.城市规划区:龙港镇行政管理范围,包括28个行政村和9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总面积389.75km2

3.中心城区:东至国华村东侧,南至阳翼高速,北至侯月铁路,西南至东石堂以东,西北至苏庄村以东,总面积约12.5 km2

第八条  强制性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的相关要求,结合沁水实际,确定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即文本条文中带下划线部分。

第二章  县域城乡发展战略与目标

第九条  区域协调

主动融入晋东南城镇群,加强与晋城市、高平、阳城的协同发展,共同完成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基地的目标;重点加强与晋城市区在产业、人力资源、交通、旅游、及生态保护等方面的联系。

第十条  经济发展战略

立足地方特色资源和现状产业基础,寻求差异化的产业发展定位;发展现代农业,增效一产;依托资源优势,优化二产;强化产业支撑,提升三产。

第十一条 社会发展战略

提升教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加大基础投资,增强发展支撑;统筹城乡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完善保障体系,体现社会公平。

第十二条 生态发展战略

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绿色生态体系;统筹城乡生态,网络化生态格局;制定县域生态分区规划,促进生态保护与城镇建设联动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坚持低碳生态城市建设。

第十三条 城乡发展目标

沁水县城乡发展总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晋十强县”为目标,大力实施农业稳县、能源富县、旅游活县“三大战略”,突出沁水生态、文化和资源特色,以煤层气产业园、煤层气物流园和装备制造产业园为抓手,提升沁水县经济实力,完善城乡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全面协调发展,把沁水县建设成为国家级煤层气产业示范区和晋城市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县域人口与城镇化

第十四条 县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1.人口规模

近期2015年全县总人口22.2万人; 中期2020年全县总人口23.6万人;远期2030年全县总人口26.8万人。

2.城镇化水平

近期2015年城镇化水平为54.8%,城镇人口12.2万人;中期2020年城镇化水平62.9%,城镇人口14.8万人;远期2030年城镇化水平为72.6%,城镇人口19.5万人。

第二节 县域城镇体系布局

第十五条 城镇空间结构

沁水县城乡空间体系形成“双中心、T字轴”的总体结构。

“双中心”即沁水县城和端氏嘉峰特色城镇,其中县城是沁水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综合服务基地,端氏嘉峰特色城镇是沁水经济中心和新能源产业示范区;“T字轴”指依托坪曲线-沁东线形成东西向城镇发展主轴,依托端润公路-沁河形成南北向城镇发展轴。

第十六条 经济区划

沁水县城乡统筹将以经济区划为依据优化资源配置,指导产业集聚和城镇空间布局,通过经济区的主体功能定位指导村庄布点和新农村建设。县域划分为4个功能不同的经济区,分别为: 

(1)东部能源产业示范区:包括端氏镇、嘉峰镇、郑村镇和胡底乡,是沁水新能源产业示范区,也是百里沁河风情带和历史文物保护重点地区。规划将历史文物保护单位纳入镇区,作为沁河文化旅游产业带核心节点,在空间上通过特色农业种植区将镇区和能源产业生产隔离,镇区适宜发展与煤炭和煤层气开采衍生的装备制造业、工程服务、物流等。

 (2)中部综合发展区:包括龙港镇(含原樊村河乡)和郑庄镇(含原苏庄乡),是沁水县人口集聚的重点区域。龙港镇承担县域经济综合服务职能,同时是县域能源企业生活区,重点提升生产性服务业,适度发展制造业、特色农业和旅游业。郑庄镇是煤炭和煤层气开发的新兴地区,重点发展煤炭开采业、旅游业、畜牧业和特色种植业。

 (3)西南能源和旅游发展区:包括中村镇和土沃乡(含原张村乡),自然生态状况良好,矿产资源丰富。严格实施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育,限制高污染产业。此区域中矿产开采及林业生产,需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适度发展旅游业和特色农业。

(4)东北特色农业发展区:包括柿庄镇、十里乡和固县乡。围绕畜牧、林果、蔬菜、蚕桑、中药材、小杂粮六大特色产业,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第十七条 城镇等级结构

规划沁水县城镇体系由中心城镇、次中心城镇、重点镇、一般乡镇四级构成。其中中心城镇1个,即沁水县城;次中心城镇2个,即端氏嘉峰特色城镇;重点镇4个,即中村镇、郑庄镇、郑村镇、胡底乡;一般镇4个,即柿庄镇、固县乡、十里乡、土沃乡。

第十八条 城镇规模结构

规划沁水县各乡镇按常住人口基本构成四级序列。第一级人口规模>5万人,县城驻地即龙港镇;第二级人口规模20000-50000人之间,包括端氏镇嘉峰特色城镇;第三级人口规模5000-20000人之间,包括中村镇、郑村镇、郑庄镇;第四级人口规模<5000人,包括柿庄镇、胡底乡、土沃乡、固县乡、十里乡。

3-1 县域城镇规模结构一览表

规模

乡镇数(个)

乡镇名称

>50000

1

龙港镇(9.0)

20000-50000

2

端氏嘉峰特色城镇(8.0)

5000-20000

3

中村镇(0.6)、郑庄镇(0.6)、郑村镇(0.5)

<5000

5

柿庄镇(0.15)、土沃乡(0.15)、胡底乡(0.2)、

固县乡(0.15)、十里乡(0.15)

第十九条 城镇职能结构

规划沁水全县城镇职能分为综合型、工贸型、旅游服务型和农贸型四类。其中综合型3个,工贸型2个,旅游工矿型2个,农贸型4个。

3-2 县域城镇职能结构一览表

职能

乡镇数(个)

乡镇名称

综合型

3

龙港镇、端氏嘉峰特色城镇

工贸型

2

郑村镇、胡底乡

旅游工矿型

2

中村镇、郑庄镇

农贸型

4

柿庄镇、固县乡土沃乡、十里乡

第二十条 城镇建设用地控制

沁水县县城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除县城外其它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

第二十一条 新农村建设规划

沁水市村庄体系规划通过乡村布局调整,保留32个中心村和98个基层村,逐步引导村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善村庄的交通、给水、供电、通讯设施和居住服务设施,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

3-3 县域规划保留村庄一览表

序号

城镇名称

中心村

基层村

1

龙港镇

尧都、马邑、王寨、樊村(4)

辛家河、固镇、孔峪、青龙、柿园、梁庄、河渚、杏峪、里必、吴家沟、木亭、赵寨、卫村(13)

2

端氏嘉峰特色城镇

秦庄、韩王、马庄、永安(8)

-

3

中村镇

下川、上阁(2)

下峪、北庄、冶内、浦泓、松峪、东川、宋庄、白华(8)

4

郑庄镇

东大、张峰、苏庄(3)

河头、洺水、南大、郎、王必、孔必、石室、吕村、中乡、王峪、北湾、龙渠、杨家河、古堆、封岳、官亭(16)

5

郑村镇

侯村、常店、湘峪、后河(4)

半峪、王街、夏荷、北落、兴德、枣树腰、郭庄、耿山、许村、轩底、侯节、马头山(12)

6

柿庄镇

枣元、(2)

郭、匣石湾、海江、寺岭、玉里、张村、海则、丁家、算峪、下泊、杨庄(11)

7

十里乡

东峪、西峪、沟口、河北(4)

田家、庄坡、宋家、上泊、明家、范庄、沙庄、南峪、团里、景沟、孝良(11)

8

胡底乡

蒲池、玉溪、贾寨、樊庄(4)

李庄、王回、七坡 、苗沟、李家山、前岭、良坪、、松山腰(9)

9

固县乡

安上、云首、司庄(3)

将庄、石泉、南河底、南庄、上梁、高村(6)

10

土沃乡

南阳、张村(2)

台亭、西文兴、上沃泉、后马元、堡头、张河、芦坡、下格碑、塘坪、中沃泉、杨村、可封(12)

数量

32

98

第三节 县域产业选择与布局

第二十二条 产业选择

结合沁水的重点发展产业,以沁水煤层气产业总部基地、煤层气物流园、装备制造园和食品工业园为抓手,构建出“4+4+3”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即依托煤炭、煤层气开采、电力和现代农业等基础产业,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新型建材、农副产品(食品)加工和旅游四大主导产业,着力提升物流、教育、房地产三大配套产业,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和高附加值特色农业

第二十三条 产业布局

远期2030年沁水县域将形成“一城一带、一圈一”的产业布局。

“一城”即山水园林县城,是沁水政治、文化和商业中心,作为重点发展区域,规划将提升县城的现代服务业和微小工业发展,进一步强化县城的综合服务。

“一带”即百里沁河风光带。沁水流域既是沁水城镇集中分布地区,也是生态和文化旅游资源集中的地区,规划提出沿河发展休闲度假旅游。

 “一圈”即以县域西南部的历山舜王坪景区为中心的历山生态旅游圈,中村镇和土沃乡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为以历山为中心的县域西南部旅游产业发展带来机遇。

“一区”即以端氏、嘉峰为核心,包含郑村镇、胡底乡的工业集中区。端氏嘉峰是县域东部的发展极核,人口规模和产业规模已经接近县城,是近年来沁水重点发展的区域,规划将进一步扩大端氏嘉峰的产业优势,同时将以郑村镇、胡底乡划入产业集中区内,

第四节 县域旅游发展规划

第二十四条 旅游定位

整合沁水舜耕历山、荆浩神笔、明清古堡、树理故乡等旅游资源,强调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的协同开发,努力实现休闲度假旅游方式和产品多样化开发,将沁水建设成为晋城市休闲度假旅游目

第二十五条 旅游空间布局规划

沁水县旅游业空间总体布局为:“一核、两翼、五区”。

“一核”即沁水县城旅游产业集聚核心区,是沁水县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两翼’即历山自然文化旅游集聚区和沁河沁河休闲体验旅游集聚区,“五区”即历山-下川景区、柳氏民居景区、张峰水库景区、沁河古村落景区和湘峪古堡景区。

第五节 县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第二十六条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市域文物保护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规划根据对文物古迹周围一定区域内的不同建设控制要求,划定了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协调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要求执行,保持文物古迹的原真性。

第二十七条 历史文化镇名村保护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应落实整体性、原真性的保护原则,严格保护各镇(村)的空间形态、传统格局;要协同村镇周边的环境,保护历史形成的总体风貌环境特征;保护村镇内部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控制周边建设。

第二十八条 非物质遗产保护

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是沁水县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不同的遗产门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同时引入经营理念,在延续文脉的同时也为当代生活服务。

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二十九条 县域综合交通规划目标

1.规划至2030年实现“154660工程”,即县城任意两点小汽车交通15分钟内可达,县城至县域任意乡镇驻地45分钟可达,县域内任意两乡镇驻地60分钟可达。

2.围绕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综合交通网络建设,规划期内构建多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的立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三十条 铁路

完成嘉南铁路建设,规划新建沁城煤矿铁路专用线,完善配套的铁路货运集运站,形成由侯月铁路、嘉南铁路及主要铁路专用线组成的县域铁路运输系统。

规划保留侯月铁路沁水站、郑庄火车站、端氏火车站和嘉峰火车站,规划新建端氏东部货运站。新建嘉南铁路苏庄站、杏林站、胡底站和樊庄站,铁路专用线根据煤矿布点完善配套的铁路货运集运站。

第三十一条 高速公路

沁水县域规划有三条高速公路,其中已建成阳翼高速,高沁高速在建中,拟建安沁高速。

第三十二条 公路

规划期末2030年,沁水县形成高速公路、干线公路与一般公路组成的三级公路结构体系。

规划沁水县域形成“三横七纵”的干线公路网络。三横指坪曲线-沁东线、嘉南公路、定中线(张村至中村路段)-芹张线,七纵指黑东线、固北线-长海线、沁浮线、郑庄线-张北线、翼舜线、新端润一级公路和定中线(张村至定都路段)

其中坪曲线和新端润一级公路按一级公路标准修建,沁东线、沁浮线和固北线-长海线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其它干线按三级公路标准修建。

第三十三条 公路客运站场

规划保留现状沁水客运站新建柿庄镇、郑村镇、郑庄镇、土沃乡和十里乡客运站。

县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第三十四条 县域社会服务设施

1.商业设施

规划形成“县城-乡镇-村庄”的三级商业结构。第一层级围绕沁水县城商业步行街形成县级商业中心,发展方向为综合性、特色化商业集聚区,第二层级为乡镇级商业,发展方向为商业街区;第三层级为村级商业,主要发展方便居民生活和生产所需的便民超市。

2.教育设施

(1)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教育服务体系,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

(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形成现代基础教育体系;

(3)重视发展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将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4)撤并整合初中和小学的办学规模,基本保持现有普通高中的办学规模,大力发展职业高中的办学规模,在端氏嘉峰地区增设一所职业高中。

3.文化体育设施

(1)在沁水县城重点建设文化中心,完善多级文化设施;重点镇和一般镇应按照规定配置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等文化设施;中心村配置文化活动中心。

(2)沁水县城建成1所功能齐全、设施完善,能满足市民健身和承办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的体育中心;重点镇和一般镇应配置小型体育场馆、社区活动中心等体育设施,中心村应配置体育运动设施。

4.医疗卫生设施

(1)整合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构建 “县城-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疗服务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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